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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须知

2006/11/27

     一、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途径香港,可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载港停留7天,否则需要办理3

 月有效1次或2次进入许可。经常需要往返香港的,可申请24个月有效多次访港进入许可。

  二、需提交的材料:

  (一)、护照及长期居留签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(入境记录显示在摩洛哥居住不少于一年;申请多次访港进入许可,居留签证的有效期应不少于两年)

  (二)、工作单位证明信或银行存款证明;

  (三)、在港无犯罪记录声明书;

  (四)、一张护照相片;

  (五)、填写好的《香港签证/进入许可申请表》。

  三、办理时间:4个工作日。

  四、费 用:250迪拉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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