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因私普通护照遗失后申请补发须知 |
| 2006/11/27 |
| 一、需提交的材料: (一)、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 (二)、护照及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; (三)、彩色照片两张,小2寸,规格为48X33毫米,头部长度为28-33毫米,头部宽度为21-24毫米,照片底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; (四)、护照丢失经过的说明; (五)、填写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海员证/ 回国证明申请表》。 二、审理时间 :约30天(节假日除外),无加急服务。 三、费用 :900迪拉姆。 四、注意事项: (一)、需持照人本人来本馆申请办理,不能委托他人代办。 (二)、请在申请表上写明便于联络的电话或手机号码,以便通知您领取护照。 (三)、请务必提供符合要求的相片。相片不合格,将会导致您的护照申请被退回。 (四)、持摩洛哥旅游签证或商务访问签证者,护照丢失后需申请旅行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