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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办“对结婚不持异议”领事证明的通知
2023-11-21 00:58

一、外国公民与摩洛哥公民在摩登记结婚,摩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外国公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请根据摩婚姻登记部门要求,在国内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材料的领事认证手续。

如摩方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我馆出具的“对结婚不持异议”领事证明,当事人可来馆办理,并需提交以下材料:  

1、中国公民提供护照及摩洛哥居留证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,摩洛哥公民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、现场领取并填写《婚姻状况声明书》,签名并按指印。

二、领事证明有效期: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

三、请仔细阅读《婚姻状况声明书》的“本人声明”一栏,保证填写内容属实,如有不实之处,申请人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四、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12:00;5个工作日后可取。  

五、费用:免费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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